第31章 尝试新的业务(1/2)
文轩以前没有接过讨债这种业务,知道这是麻烦事儿,但对方给出这么高的佣金,他不得不心动,不过要在十天内搞定这笔业务,显然相当困难。
文轩叫宋敏在网上查找关于讨债的一些信息,同时给罗勇和晏建军打了电话,叫他们回公司。
当二人回到公司,文轩把刚才接到的业务告诉了二人,这个时候,宋敏也把讨债的相关资料整理了出来。
“轩哥,”宋敏说,“国家明文禁止注册‘追债公司’,我们如果这样做,肯定是超出了我们的经营范围,但法律又允许公民委托他人追债,所以我们可以打法律和工商注册的擦边球。只要在追债过程中,不侵犯债务人的人身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权利及不影响社会秩序,问题应该不大。”
罗勇说:“怕个求,现在债务纠纷多得很,公检法根本无心应付,所以请人追债是很正常的事,这么好的买卖,傻瓜才不做。”
文轩又问:“那通常的讨债方式有哪些?”
宋敏说:“先是电话通知,然后上门索取。”
文轩说:“我是问具体的方式方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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